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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群众办实事 | 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“正确打开方式”

南安法院 2022-03-31

近日,官桥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调解作用,成功调解一起堂兄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

案情来由



被告王甲(化名)与原告王乙系堂兄弟,王甲于2015年向王乙借款50万元,约定3个月还清,但期限满后,王乙多次催讨无果。

 

2017年王甲曾向王乙表示2018年12月30日前还清,王甲的哥哥、伯父共同为王甲担保。

 

届满后,王甲仍未还款,王乙将王甲等人起诉到法院。




辗转多折



拒不配合

被告王甲等人不提供可供送达地址,法院送达均未成功,最终采取公告送达方式。

管辖异议

开庭前,王甲向法庭邮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,要求将该案移送外地法院审理。

不服裁定

本院经审查依法驳回异议,王甲不服裁定,向泉州中院提出上诉;泉州中院亦驳回上诉,维持原裁定。

抵触情绪

王甲等人表达调解的意愿,王乙因被告多年未还款耿耿于怀,十分抵触、拒绝和解。



参与调解

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



官桥法庭受理此案后,随机选定两名人民陪审员王秋凉和张桂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。


原告王乙及被告王甲的代理律师、哥哥、伯父到庭参加诉讼,但诉讼过程中对立情绪严重,多次无法沟通。

 

陪审员王秋凉和张桂治在旁观察,发现其四人言语之间还是顾念亲人情分,还款问题尚可解决,遂采取“亲情融化法”:通过“堂兄弟一家亲”作为调解突破口,先分开劝说,再一同调解

最后,承办法官与两名陪审员“情、理、法三方贯通”,耐心劝导,动之以亲情,晓之以法理,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

 

至此,一件兄弟积怨多年的案件得以解决,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。



积极探索

人民陪审员多元解纷


此次案结,彰显出官桥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,是人民陪审员参与社会治理的有益尝试。

 

近年来,南安法院加强诉源治理,秉持“源头治理、调解优先”理念,积极探索“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”新方式,引导人民陪审员发挥参审效能,助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:

加强技能培训

分批对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、常态培训,提高司法理论水平,利用真实案例,加强多元解纷技能学习。

推动全程参与

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立案、审理、执行的全过程,组织陪审员参与法律帮扶、社区矫正、诉前调解、涉诉信访处理等活动。

融入调解队伍

借助“五员三室”联调联解平台,推荐人民陪审员担任特邀调解员,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,发挥柔性治理优势。


文稿:陈伟平 杨聪灵  王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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